法律咨询热线:13956908122
首席律师

崔玉林 律师
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
离婚十天后 他持刀残忍杀害“前妻”
发布时间:2018/1/12    来源:   作者:admin   浏览:560次

    1月5日,小寒,预示着一年中最冷日子的到来。今年冬天,母亲王某平最稀罕的“小棉袄”再也不能温暖她。2017年6月5日,王某平的小女儿周某妹被其前夫徐某捅了5刀,不治身亡。

  母亲含泪控诉 女儿婚后被家暴多年
    1月5日上午9点,徐某故意杀人案宣判前,死者周某妹的亲人们早早地来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。据周家人介绍,周某一家与徐某都是安徽蒙城县人,周某妹殁年27岁,徐某今年26岁,两人结婚已经8年,还有一个7岁的儿子。大约4、5年前,周某妹跟着丈夫来芜湖打工。

  “这么多年,他一直打我女儿,我女儿身上都是伤,写了多少保证书,都没有用。”周某妹的母亲流着泪讲述着女儿的不幸遭遇,“几年前,他就开始打我女儿,下手很重,经常按住她的头撞墙、用脚踢她。”即便如此,母亲的传统思想还是希望儿女婚姻能维系,王某平曾把女儿女婿叫回家吃饭“劝导劝导”。

  “那天晚上我让女儿和我睡,摸到她头上流血,才发现她的头上被打出很深的伤痕。”母亲王某平当时心疼不已,叫来女婿对质,徐某当着妻子娘家人的面,一再保证不再殴打周某妹,并发毒誓称再打妻子就“剁手”。

  然而之后,徐某依旧没有收敛,一次家暴甚至夺走了未出世孩子的性命,让周某妹彻底下了离婚的决心。据王某平及周某妹的叔叔、哥哥等介绍:之后,周某妹再次怀孕了,而就在怀孕期间,徐某依旧对她拳打脚踢,导致孩子胎死腹中,让周某妹伤心绝望,决心“净身出户”,不要钱、不要孩子、连自己名下的车子也愿意过户给对方,只求解除婚姻关系。

  离婚了 依旧难逃“前夫”毒手

  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,2017年5月25日,周某妹与徐某协议离婚。徐某认为,离婚前后,周某妹及其母亲对其态度冷淡,遂心生怨恨。

  依据多位证人证言,法院经审理查明:周某妹与徐某离婚10天后,2017年6月5日下午,徐某打电话给周某妹以车辆过户,拿走周某妹的手机、衣物等用品为由,约周某妹前去金湾小区租住屋。周某妹不敢独自前往,就约了朋友张某某陪同。

  当天下午16时许,到达金湾小区后,周某妹与张某某一起走到出租屋内收拾衣物。二人进门不久,徐某从卧室出来,将张某某推至门外,不顾周某妹反抗、挣扎,拽着她的头发将其拖进屋内,强行将门锁上。据证人张某某证言,当时,周某妹大声哭喊着求救,把腿搭在门槛上,不让徐某关门,徐某一连关了三次,周某妹的腿被夹疼了缩回来,门才被关上。关上门后,张某某听到屋内周某妹大喊救命,她立即拨打110报警。

  关上门后,徐某在进门处墙边掐住周某妹的脖子将其掐倒在地,周某妹躺在地下喘气,徐某拿着两天前在超市买来的水果刀,对着周某妹的胸腹部捅了5刀。当周某妹倒在血泊中,此时徐某觉得杀了人,自己也不活了,就用刀划了自己的脖子。之后,徐某打电话给其叔叔求救说:“我不想死,赶紧来救我。”之后,徐某的叔叔赶到后将徐某送至医院救治,被害人周某妹由随后赶到的湾里派出所民警联系120急救车送往医院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  经芜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被害人周某妹系被他人持锐器刺戳胸腹部致肝、肺破裂引起大失血死亡。

  凶手被严惩 亲人仍觉“不解恨”

  经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徐某因感情纠葛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周某妹胸腹部,致其死亡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被告人徐某犯罪手段恶劣、罪行极其严重,依法应判处死刑。考虑到本案系婚姻感情纠葛引起,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、认罪、悔罪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对其可判处死刑,不立即执行。综观本案犯罪过程,被告人徐某人身危险性极大,依法应对其限制减刑。

 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,依照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,判决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对其限制减刑。被告人徐某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8686元。

  法院判决后,被告人徐某当庭未表示上诉。被害人周某妹的家人告诉记者,虽然法院已经严判,但是他们还是希望能让杀人凶手“一命抵一命”,他们将前往市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