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崔玉林 律师
父母抚养子女是天经地义,而子女赡养年迈父母更是不容推脱的责任。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,近日,家住南陵县年近8旬的张奶奶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,将6名子女告上法庭。
据南陵县法院法官汪世亚介绍,张奶奶早年丧偶,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6名子女抚养成人,如今年老体弱无经济收入来源,前不久还因他人不慎导致受伤卧床不起。面对年迈母亲的生活及医疗费用,张奶奶的6名子女却退缩了。无奈之下,卧床不起的张奶奶将6名子女告上法庭,要求每名子女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、服侍费。医疗费据票六人分摊。
南陵县法院经审理查明,原告张奶奶系6个被告的母亲,原告将6名被告抚养成人,现原告年老,无经济收入来源,患有多种疾病,加之不久前第三人不慎造成原告受伤,现卧床不起,请人照看。庭审中,被告大儿子张某辩称,自己经济困难,母亲的病情由第三人不慎致伤造成,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。法院认为,该意见不能成为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,不予采纳。
法院审理认为,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。南陵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张奶奶的诉请。根据原告年老体弱,需人照看,结合本地区的生活环境,消费支出水平以及6名子女陈述的收入状况,判决6名被告应当从2017年9月起分别支付原告赡养费各500元,医疗费据票由6名被告分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