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崔玉林 律师
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,肥西县女子张小琴(化名)今年6月与丈夫登记结婚。可婚后没多久,她竟得知丈夫是自己的堂叔,无奈将丈夫诉至肥西法院,要求解除婚姻。肥西县法院审理后宣告两人婚姻无效。
张小琴与张彬(化名)在外地打工时相识,后确立恋爱关系,并于今年6月8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。婚后,俩人发现双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。原来,张彬的祖父是张小琴的曾祖父。按辈分来算,张彬是张小琴的堂叔。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,这种情况属禁止结婚情形。为此张小琴起诉至法院,要求解除这段婚姻,并提交了身份信息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。
肥西县法院审理认为,张小琴与被告张彬确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。两人登记结婚,违反了《婚姻法》关于近亲属禁止结婚的法律禁止性规定,该婚姻应属无效,依法应予解除。法院对原告张小琴的确认其与张彬婚姻无效的请求予以支持。
【延伸阅读】
两种情形禁止结婚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七条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禁止结婚:(一)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;(二)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。
此外,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十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(一)重婚的;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(三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(四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