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崔玉林 律师
不动产登记模式更改
庐阳分中心通知
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,自7月1日起,合肥市的不动产登记模式正式由“审查婚姻关系”改进为“询问共有关系”。
2015年6月,合肥市房产局曾发布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查方式的通知,明确将在房屋登记中对夫妻共有房屋采取询问的审查方式。
昨日,合肥市不动产登记庐阳分中心发布通知,提醒市民自7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模式正式由“审查婚姻关系”改进为“询问共有关系”,并提示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共有房屋可申请增名。
即在房产登记时,只对权利共有情况进行询问,如询问结果与登记簿记载内容一致,便可办理登记(但房改房、集资房、经适房等政策性、保障性住房在登记时,仍对权利人婚姻状况进行查验,属夫妻共有的,需共同申请)。
该中心建议实际房产属夫妻共有的应共同申请登记,已登记在一方名下(或双方名下)的房产,夫妻双方可共同申请更正登记,领取记载于双方名下(或一方名下)的不动产权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