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席律师

崔玉林 律师
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,丈夫痛心疾首承认错误,当庭跪献玫瑰花求妻子谅解。迎江区人民法院7月8日审结此案,判决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诉请。
据合肥离婚律师网了解,原告杨薇薇与被告刘叶于2003年11月20日在迎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,2005年1月生有一女。原告在庭上诉称,婚前双方缺乏了解,婚后也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,被告性格偏激阴沉,经常猜忌,重男轻女,为此双方经常发生激烈争吵,导致夫妻感情破裂,双方已分居,故诉请法院依法判令离婚,婚生女由原告抚养,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,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。,
法庭上,被告刘叶并不同意离婚,称双方感情很好,经历了八年恋爱才走上婚姻的殿堂,他非常珍惜两人之间的感情,希望妻子给自己一次机会,并当庭跪献玫瑰花,表达对原告的歉意。不过被告此举并没有得到原告的谅解,虽经法院主持调解,但因分歧较大,双方未能达成共识。
法院审理认为,原被告系自主婚姻,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,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亦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,由于双方缺乏沟通产生纠纷,导致夫妻关系不和睦。在本次庭审中,被告希望挽回夫妻感情,有悔改之意,且态度诚恳。从维护社会、家庭关系稳定及有利于婚生女的身心健康角度出发,应再给予双方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,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据此,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(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)